踝部骨折
一、定义
踝关节由胫骨远端、腓骨远端和距骨体构成。胫骨远端内侧突出部分为内踝,后缘呈唇状穿越为后踝,腓骨远端突出部分为外踝。发生在此部位的骨折称踝部骨折。
二、分类
(一)Ⅰ型
内翻内收型 当踝关节在极度内翻位受伤时(旋后),暴力作用通过外侧副韧带传导致外踝,引起胫腓下韧带平面以下的外踝横形骨折。若暴力作用并未因外踝骨折而衰减,继续传导致距骨,使其撞击内踝,引起内踝自下而上的斜形骨折。
(二)Ⅱ型
分为两个亚型: ①外翻外展型。②内翻内旋型。Ⅱ型骨折均为三踝骨折。胫腓下韧带完整,不发生踝关节脱位是此型骨折的特征。
(三)Ⅲ型
外翻外旋型 踝关节遭受外翻(旋前)暴力时,使内侧副韧带紧张,导致内踝撕脱骨折。若暴力作用不衰减,使距骨撞击外踝,导致胫腓下韧带断裂,发生胫腓下关节分离。若暴力继续作用,经胫腓骨间膜传导,引起胫腓下韧带平面以上腓骨的斜形或粉碎形骨折,有时暴力传导可达腓骨上端,发生高位腓骨骨折。
三、诊断
踝部受伤后,局部肿胀明显,瘀斑,出现内翻或外翻畸形,活动障碍。检查可在骨折处扪到局限性压痛。踝关节正位、侧位X线拍片可明确骨折的部位、类型、移位方向。对第Ⅲ型骨折,需检查腓骨全长,若局部有压痛,应补充照X线片,以明确高位腓骨骨折的诊断。若判断有无胫腓下韧带联合损伤有困难,可结合CT或MRI辅助诊断。
四、治疗
踝关节结构复杂,暴力作用的机制及骨折类型也较多样。
(一)治疗的原则
在充分认识损伤特点的基础上,以恢复踝关节的结构及稳定性为原则,灵活选择治疗方案。
(二)非手术治疗
无移位的和无胫腓下关节分离的单纯内踝或外踝骨折,可用石膏固定6~8周,固定期可进行功能锻炼。
(三)手术治疗
1. 有移位的内踝或外踝单纯骨折,由于骨折块移位导致附着的韧带松弛,手法复位难以成功,即使复位成功也难以能维持韧带张力,应切开复位,松质骨螺钉内固定或可吸收螺钉固定。
2. 胫腓下关节分离常在内、外踝损伤时出现,应首先手术修复内、外侧副韧带,复位固定骨折,才能使胫腓下关节稳定。为防止术后不稳定,在进行韧带修复、固定骨折的同时,用螺钉固定胫腓下关节,石膏固定6~8周。
3. 陈旧性双踝骨折复位不良,距骨有脱位者,应手术将两踝类节面切断,复位距骨后,再复位双踝,用螺钉内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