胫腓骨干骨折

一、定义

胫腓骨干的骨质缺损、不连续称胫腓骨干骨折(fracture of the tibia and fibula),临床上以胫腓骨干双骨折为最多。

二、分类

可分为三种类型。

(一)胫腓骨干双骨折

(二)单纯胫骨干骨折

(三)单纯腓骨骨折

三、诊断

骨折多由强大暴力引起,伤后局部肿胀,疼痛严重,畸形及功能障碍。注意软组织损伤程度,有无血管神经损伤有无急性骨筋膜间室综合征,X线检查可以明确骨折的类型及移位情况。

四、治疗 

(一)非手术治疗

1. 胫腓骨骨干骨折的治疗目的是矫正成角、旋转畸形,恢复胫骨上、下关节面的平等关系,恢复肢体长度。无移位的胫腓骨干骨折采用小夹板或石膏固定。有移位的横 形或短斜形骨折采用手法复位,小夹板或石膏固定。固定期应注意夹板和石膏的松紧度,并定时行X线检查,发现移位应随时进行夹板调整,或重新石膏固定,68周可扶拐负重行走。

2. 不稳定的胫腓骨干双骨折可采用跟骨结节牵引,克服短缩畸形后,施行手法复位,小夹板固定。牵引中注意观察肢体长度,避免牵引过度而导致骨不愈合。6周后,取消牵引,改用小腿功能支架固定,或行走石膏固定,可下地负重行走。

3. 单纯胫骨干骨折由于有完整腓骨的支撑,多不发生明显移位,用石膏固定6~8周后可下地活动。

4. 单纯腓骨干骨折,若不伴有胫腓上、下关节分离,亦不需特殊治疗。

(二)手术治疗

不稳定的胫腓骨干双骨折在以下情况时,采用切开复位内固定。

1. 手法复位失败;

2. 严重粉碎性骨折或双段骨折;

3. 在直视下污染不重,受伤时间较短的开放性骨折。复位成功后,可选择钢板螺钉或带锁髓内针内固定,也可采用外固定器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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